获证企业使用证书的权利和义务
1、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有权在认证合格的产品及其包装和说明书上使用认证标志。
2、证书可用于广告宣传。(CB测试证书除外)
3、获证企业应保证获证产品质量稳定,认证产品变更未经同意,不得使用该证书和认证标志。
4、获证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告中心并接受中心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前及监督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该证书和认证标志。
5、获证企业应妥善保管好证书,以免丢失、损坏。
6、证书不准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
7、企业应按时交纳认证费用,以获得或保持证书。
8、对伪造、假冒、涂改、出租、转让及滥用认证证书者,除暂停或[FS:PAGE]撤消其认证证书、责令其采取纠正措施外,必要时追究有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