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指令》旨在提高欧盟回收、循环再用及再造废旧电器和电子产品的比率,范畴将逐渐扩阔至所有废旧电器及电子产品,但有若干豁免情况。根据指令修订版,「生产商」的定义包括进口商。
常见问题草案属于指引文件,并无法律约束力,委员会可因应需要更新文件内容。委员会将征询业界对WEEE指令常见问题草案的意见,直至2013年8月30日。常见问题草案并澄清,由2012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4日这段过渡期内,指令修订版将涵盖附件一所列的电器及电子设备类别,基本上是所有受旧WEEE指令监管的电器及电子设备,惟光伏板例外,这类产品已被加入指令监管范围内,即时生效。
此次草案指令修订版将涵盖所有类别的电器及电子设备 ,只有少数产品例外,包括太空设备、大型固定装置、钨丝灯泡及某些医疗仪器。常见问题草案澄清,同样10类原本受旧WEEE指令监管的产品,其回收目标及汇报责任仍然有效,直至前述日期为止。
为区别报废和用过的电器及电子设备,欧盟成员国将要求旧电器及电子设备货物的持有者,出示和该批货物的销售及/或所有权转让有关的发票和合约副本,证明该等设备是供直接再用以及完全可以运作;该批货物中每件产品的评估或检测纪录(如检测证书、功能证明)的副本;以及提供适当保护,特别是足够的包装,以免货物在运输期间损毁。
照明设备方面,WEEE指令常见问题草案指出,举凡没有明文排除在监管范围以外的照明产品类别,即不同类别的灯具及发光体(如发光二极管、改装发光二极管灯),一律落入新WEEE指令监管范围。WEEE指令常见问题草案并提及,特定产品如消耗品、部件、打印机油墨盒及逆变器等,是否落入新WEEE指令监管范围。草案表示,将视乎产品的类别或性质而定。
指令修订版已于2012年8月13日生效,欧盟成员国必须在2014年2月14日前转换为国家法例并在国内推行;2002年的旧WEEE指令亦将于当日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