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了保证本工厂获证产品在生产时有可靠性、安全性及与获证产品的一致性,并为满足客户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定义: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线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确认实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家用智能炸油机。
4、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所有例行检验项目。
4.2品管部:负责所有功能及外观、一致性等检验。
4.3工程部:负责产品开发设计及确认检验。
5、程序内容
5.0 例行检验、确认检验和现场见证/目证试验
5.0.1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对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进行控制,以确保认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5.0.2 工厂通常应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认证产品实施例行检验,其频次、项目、要求应不低于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若后续生产工序不会对之前的检验结果造成影响,例行检验可以在生产过程中完成。应保存相关的例行检验记录。
5.0.3 工厂应组织实施认证产品确认检验,其检验频次、项目、要求应不低于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若工厂不具备能力,确认检验应由经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工厂应保留确认检验记录和相关实验室的认可证明。
5.0.4 工厂应接受现场见证/目证试验。现场见证/目证试验的样品在工厂检验合格的认证产品中抽取,
5.1例行检验。
5.1.1 产品组装完成后,进行功能、外观、标识等终检并填写《定点检验记录》。
5.1.2以上任一工序检验不通过,该工序检验员及时将其隔离并通知生产部进行返工查至检验OK为止。
5.2确认检验
5.2.1工程部按《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确认检验项目、时间、频次进行确认检验,并保存确认检验记录。
5.2.2对于本厂无能力确认检验项目,由工程部送国家认可检测机构检验,并保持检验记录。
5.3.3确认检验详见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