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自2013年9月4日起至2013年12月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13年12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强制性认证的器具插座产品,认证委托人应于本决议发布之日起、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提交转换新版标准产品认证证书的申请,送样进行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的检测,差异试验项目见附件1。试验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产品认证证书。
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4年12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15年2月28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证书,将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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