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客户在收到UL的回信和申请表后,必须采取以下步骤: a. 把填写好并由单位的负责人签字的一份申请表寄回给负责该项目的UL工程师,另一份作为工厂文件存档 b. 把预付款寄往UL或电汇往UL在美国各地的开户银行的帐号上,并将汇款凭证寄给或传真给相应的UL工程师。 c. 把申请送验的样品直接寄给UL项目工程师收即可。请注明UL项目工程师的姓名、申请人的名称、档案号、项目号、样品型号和数量等。样品可以是直接取自生产线或是预先生产的产品,也可以是专门制作的样品。但这些样品使用的元器件和材料应与正式生产的产品相同。 d. 在与UL的所有与你的产品有关的信件中,请注明档案号(FILENUMBER),如果是在测试过程中,请注明项目号(Project Number),这可以帮助工程师快速、正确地处理你的信件。